整個作業的過程中我們一直在想,如何把四篇研究放在一起比較,但發現其實實驗研究之間的比較是沒什麼意義的,尤其是在資料處理與實驗進行過程方面,因為這些都會隨著研究者的研究目的與假設而改變,並非說我這篇文章有多做一次共變數分析多做一次T檢定,而你的沒有,就代表你的文章寫的不好,這是我們這次報告所獲得的最大心得。
我們也曾經想過用柏堯一組的方式作呈現,但當把表格列出來後,發現我們根本沒有能力去說明為什麼這篇有T檢定,而另一篇沒有;為什麼你的是用組內迴歸同質性分析,我的卻是組間?這當中牽扯到太多太多的統計概念,所以決定放棄這種表達方式,因為我們所能告訴大家的僅是為什麼這四篇都是用共變數分析,共變數的用途與共變數需要注意的事項。
其實今天的報告懂的,仔細想想沒幾樣,唯一比較懂的新概念就是老師所講解的虛無假設與對立假設之間的差異以及Type Error I & II的概念。
犯罪事實有 | 犯罪事實無 | |
調查犯罪有 | correct | Type I Error(信心水準0.1) |
調查犯罪無 | Type II error(信心水準.05) | correct |
因為沒有實際看過該報告,直接聽同學們的簡短敘述,我還是沒有辦法擷取出當中的重點,往往發現還在弄懂該研究在講什麼的時候,就報告完了....看來我離鑑賞報告的功力還有一甲子之多....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