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6日 星期一

統計 第一章 序論

第一節 統計學的意義

1. 描述統計學
  • 注重資料整理、分析、展示與解釋
  • 出處是母體而不是樣本
2. 推論統計學
  • 透過整理與分析,藉此推論母體的狀況
  • EX: 1萬個燈泡的檢測,樣本必須「充分代表」母體,也就是要隨機取樣,差異性不能太大
3. 樣本數要多大?
見仁見智,求準,樣本就要大。

第二節 變項的分類

1. 質的變項(類別變項)
  • 數字無分大小等區別,如宗教、性別
  • 必是間斷變項
2. 量的變項
  • 如人數、身高等,數字具有量的意義
  • 間斷變項:如班級人數,他必是整數
  • 連續變項:兩數之間可能有第三數的存在,如身高
3. 其他變項分類
實驗研究:自變項、依變項

第三節 四種測量量尺

1. 名義量尺
性別男1女2,月份1~12(除非限定年份,否則無計算意義),數字只是代號,沒有順序的差別。

2. 順序量尺
  • 有著大小意義
  • 如成績90>89,但他不構成等距的條件。因89與88也是差1,但這兩者的1無法描述期間的差異。
  • 又如李克特氏量表,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由1~5表示,這也只是順序量尺
3. 等距量尺
  • 等距量尺不僅有順序意義,還有差距意義。
  • 如攝氏11>10,10>9,這兩者差1度是等量的。
4. 比率量尺
  • 最高階的量尺
  • 除了有順序、等距意義外,還有「自然零點」。
  • 如身高200 cm是100cm的兩倍,換算成其他公制,還是差兩倍
  • 但寬鬆一點的說法,如果有個共識基礎,等距量尺就是比率量尺,如溫度雖然會隨公制不同而有差異,但如果共識為攝氏0度,這樣也能達成自然零點的條件

嚴格來說,凡是會使用到平均數和標準差的統計,都不可以使用順序量尺(如智力、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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